虚构情资诈领千万情报费 军情局3军官二审判决结果出炉
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外观。(资料照)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大陆研究室上校江芳瑜、中校苏薪名与中校徐之心涉嫌捏造不存在的「中国情报员」,诈领上千万元情报业务经费,高等法院痛批江芳输等人犯行长达7年,诈领一千万多元,危害国家情报工作甚钜,违背职务情报重大,今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判苏6年4月、江4年8月,徐2年及缓刑5年,并分别没收已缴交犯罪所得1053万余元、569万多元及10万多元。可上诉。
士林地检署先是查出军情局中校苏薪名、上校苏永玲自2018年起,捏造「梁方」等不存在的「幽灵中国情报员」,并提报造假的情报,诈领布建奖金与工作经费逾1千万元,进一步追出,苏薪名早在2016年就开始诈领,将2人起诉,2人也在今年2月被判刑。
士检今年1月第二波起诉苏薪名、江芳瑜与徐之心,指控苏、江7年来共同诈领一千多万元。
士院审理指出,苏薪名、江芳瑜、徐之心等3人担任军职超过15年,案发时均担任情报机关的军官,却未奉公守法、廉洁自持,3人深知执行情报工作应兼顾国家安全并保障人民权益,却为图私利而辜负国家长年栽培,共同透过不实情资诈取财物,严重败坏军纪,念在3人均承认犯行并缴回全部犯罪所得,将江依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刑5年11月、褫夺公权5年,并没收已缴回犯罪所得569万元。
苏薪名部份,士院认定触犯4罪,依「非公敄员与公务员共同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共2罪,各判刑5年10月、4年2月,及涉造文书罪判刑3年6月、诈欺罪判刑1年8月;徐之心判刑2年8月。
苏等3人认为一审判刑过重,均上诉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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