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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古迹「南门公园碑林」遭泼油毁损 涉案女子下场曝

时间:2024-11-02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戴姓女子喷红酒与橄榄油液体在古碑上,致石碑受损。(民众提供)

戴姓女子喷红酒与橄榄油液体在古碑上,致石碑受损。(民众提供)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戴姓女子今年1月到台南市南门公园,朝古迹「南门公园碑林」的数个石碑喷洒含有红酒与橄榄油混合液,她自称「祈福」却导致石碑表面受损,台南地院以毁损一般古物罪,判戴女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南门公园碑林起源于1935年,日治时期台南州政府为「始政四十周年纪念博览会」设立,最初收集了45座古碑,以展示台湾历史和文化的丰富遗产。这些碑记包含清代和日治时期的重要告示、文教事迹、禁令等内容,并于1977年再次增添了15座来自赤崁楼的石碑,后来陆续新增,目前共计63座。

戴女在今年1月,携带装有红色液体的喷雾罐,液体由红酒、橄榄油、盐巴等成分混合而成,她声称出于宗教仪式对碑林祈福,未考虑喷洒后会对文物造成损害。

法院查证,该碑林建于清领与日治时期,具有历史、文化与艺术价值,部分石碑登录为一般古物,遭油脂混合液体喷洒后,残留痕迹难以清除,损及石碑的历史与艺术价值。

警方经由监视录影找到戴女,并在她携带的喷雾罐内,发现与现场液体成分相符的物质,戴女虽坦承喷洒行为,但否认蓄意毁损,声称液体无腐蚀成分,认为清水即可去除。

然而,法官判定戴女对文物保护法并非完全无知,且应预见到油脂性液体会损坏石碑,认定其行为符合毁损古物的间接故意,最终依法判刑,但考量戴女并无犯罪前科,但其行为造成文物损害,并未主动赔偿或和解,因而量处有期徒刑6个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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