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妈妈桑」带酒店小姐到赌场 挨罚还被没收9.2万陪酒钱
警方查缉赌场前,刚好徐姓妈妈桑带两名酒店小姐到赌场,徐女挨罚且被没收9.2万元陪酒费,图为警方查缉赌场,与本案无关。(警方提供)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徐姓的酒店「妈妈桑」,今年8月接到李姓男客的电话,请她带两名酒店小姐到一处赌场,不料,3女抵达不久,就遇到员警查缉赌场,现场包含徐女,共有27名赌客,警方全都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处罚9000元,更糟的是,徐女身上携带9万2000元现金,这是酒客支付的酒店小姐陪酒费,也被警方认定是赌资而没收,徐女提起异议,台中地方法院台中简易庭认为,不能仅以徐女在现场,就认定徐女聚赌,判决原处分撤销,徐女不罚。
台中市徐姓女子是酒店的「妈妈桑」(又称领班、大班或经理),今年8月27日凌晨0时许,她带著两名酒店小姐,到台中市一处铁皮屋职业赌场内,刚好遇到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员警查缉赌博,现场赌客共27人。
警方认为徐女也是赌客,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4条,于职业赌博场所赌博财物,处罚锾9000元,徐女身上查获的9万2000元,警方也认定是赌资而没收,徐女不服处罚,向台中地方法院台中简易庭提起异议。
徐女指出,她是应客人李姓男子的要求,带领两位酒店小姐到赌场,她抵达之后,只在现场看赌客下注,她没有参与赌博,警察于在身上查获的9万2000元,也是其他客人支付的酒店小姐陪酒款项,不能以她身上带有比较多的现金,就草率认定她参与赌博,她声明异议,请求撤销原处分。
简易庭法官指出,警方职务报告显示,此赌场是纪姓男子经营的天九牌赌场,雇请王姓与张姓两名员工担任洗牌、发牌等工作,雇请李姓男子担任会计,负责兑换筹码与记帐,徐女于警方侦讯时说,她不知道要去的地方是赌场,是李姓客人打电话给她,要她带2名酒店小姐去找李男,她才会带著两位酒店小姐到现场。
徐女强调,她与两女抵达后,她只有在赌桌旁的休息区,未参与赌博,遭扣案的9万2000元是她向其他酒店客人收回来的陪酒款项。
法官认为,徐女上述说法,与两名酒店小姐相符,警查获赌场的照片显示,徐女当时并未坐在赌桌旁,也没有参与赌博的证据,例如身上有筹码,徐女实际上是否参与赌博?应属有疑。
另外,法官强调,纵使徐女有参与赌博的意图,社会秩序维护法却没有处罚预备犯或未遂犯,又无其他证据可认定徐女参与赌博,不能仅凭著徐女被警察查获当时在现场,以及身上有9万2000元现金,即遽然推论徐女参与赌博,判决原处分撤销,徐女不罚,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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