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菲律宾通过新法强化其南中国海主权表示支持

 



资料照片:菲律宾在有争议的南中国海水域举行演习期间,一艘中国海军舰艇逗留在菲律宾海军舰艇附近。(2024年11月6日)

美国国务院星期五(11月8日)发表声明,支持菲律宾颁布《海洋区域法》(Maritime Zones Act)以重申其包括南中国海在内的海洋领土范围和资源权利,并呼吁所有国家的海洋主张都要与国际海洋法相符。

该法案由菲律宾总统小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 Jr.)于星期五(11月8日)签署成为法律,这部法律与《群岛航道法》(Archipelagic Sea Lanes act)一道 ,进一步巩固了马尼拉对中国南中国海主权声索的拒绝,并规定对违反者处以监禁和高额罚款。中国宣称对几乎整片南中国海拥有主权。

马科斯说:“这表明我们决心保护我们的海洋资源,保护我们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并确保我们的水域仍然是所有菲律宾人的生命和生计之源。”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Matthew Miller)在声明中说,菲律宾的《海洋区域法》使菲律宾国内法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和2016年仲裁庭裁决相一致。

2016年7月12日,海牙的国际仲裁庭公布仲裁结果,支持菲律宾提出的几乎全部诉求,驳回了中国对南中国海提出的权利主张。中国拒绝参与仲裁,也不接受仲裁结果。美国和其他七国集团成员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宣布仲裁结果具有约束力。

国务院发言人米勒星期五的声明还说:“美国珍视菲律宾在维护国际法、特别是在南中国海维护国际法方面的领导作用,并呼吁所有国家使其海洋主张符合《公约》所体现的国际海洋法。”

菲律宾官员表示,《海洋区域法》划定了菲律宾群岛领土和外围水域的关键部分,菲律宾根据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这些区域拥有完全主权和主权权利。

《群岛海道法》则允许菲律宾在群岛指定海道和空中航线,外国船只和飞机可以在其监管下依照国际法通过这些海上和空中航线。

马科斯签署的法律副本尚未公布,但《海洋区域法》最终版本指出,“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建造的所有人工岛屿都属于菲律宾政府。”

中国已将七个有争议的珊瑚礁改造成现在的导弹防御岛屿基地,其中包括位于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的米斯奇夫礁美济礁(Mischief Reef,中国称美济礁,菲律宾称庞阿尼班礁)。

中国外交部星期五发表声明,抗议菲律宾通过这两项法案。声明称:“此举严重侵犯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对此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

(本文参考了美联社的报道。)

 

文章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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