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黄子佼11年前加入「创意私房」会员,购买未成年性影像数量高达2259部,共有儿童、少年35人受害,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3日,依无故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罪,判黄有期徒刑8月,并科罚金10万元。台北地检署今证实此案已上诉。
北检指出,黄子佼案虽有部分性影像被害人未到庭说明,但被害时确实显为未成年人,一审未能将此纳入犯罪事实范围内。另,黄子佼扣案用以下载儿少性影像的电脑相关设备,未能宣告没收。故认为本案事实、刑度及没收均有再行审酌余地,爰依法提起上诉。黄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犯罪事实增加,全案至二审判决恐增加刑度。
去年全台MeToo运动,黄子佼遭告发强制猥亵少女,检警因而搜索黄住家,查扣行动硬碟竟发现大量私密影像,经查黄子佼为「创意私房」高级会员,从中购买大量性影像,其中有7部未成年人性影像。检方第一次侦办给予缓起诉、缴缓起诉处分金120万元,写至少1200字悔过书。
检方职权再议,高检发回重查,检方起诉黄子佼。检方扩大清查出更多被害人,向法院声请并办,并办后检方认定黄持有47名未成年人性影像。
北院去年12月3日宣判,合议庭根据「两大理由」重判黄子佼,法官认为黄子佼购买的未成年人性影像数量达2259个,性影像客体的儿童、少年人数有35人,黄子佼犯行自然提高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危险性。
其次,黄的购买行为促使性剥削「供需关系」存续,黄子佼供称是为「纾压」而购买性影像,但性影像档案中儿童或少年供称被拍摄时的年龄只有10到17岁,分别就读国小至高中。
文章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