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惠济区法院院长夫妻被曝打人后又诬告陷害受害人

2019年11月6日,《大众网·海报新闻》公开报道了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法院院长彭连城夫妻被曝殴打该院一法官前妻肖女士,案件被公安机关立为治安案件调查。报道随即被众多媒体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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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公安机关久拖不决,2021年1月11日,肖女士又通过微博公开举报称:法院院长彭连城夫妻在殴打她后,又捏造彭妻李某被打伤骨折的事实,炮制出轻伤二级的法医鉴定,导致警方对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意图使她遭受刑事追究。后来,公安机关又告知肖女士,因彭妻骨折伤情与其没有关联,撤销了她的刑事案件。而肖女士认为,彭连城夫妻的行为除了打人应治安处罚外,已涉嫌诬告陷害罪,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控告,公安机关目前正在立案审查中。

肖女士说,之前的打人事件,警方于立案后就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但至今已经过去1年半,案件仍没有做出处理。

 

一、惠济区法院院长彭连城与妻子与人打架被公安立案调查、媒体曝光。

据《大众网·海报新闻》报道,肖女士她的前夫是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曾因工作原因与该院院长彭连城产生矛盾并向上级单位举报。2019年8月,前夫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由于放心不下,她便从上海赶回郑州照顾他。

肖女士说,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她于2019年8月23日找到彭连城,并与彭连城约定于8月25日在鑫龙花园见面,然后去找郑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评理。8月25日早上她到鑫龙花园等彭连城,而彭连城到停车场和她见面时说不去了,由此发生争执。争执中,彭连城的老婆从楼上冲下来,对其谩骂、殴打,随后彭连城也动手打人。

“当时我正跟彭连城争执,突然就有一个女的冲过来,还指着我骂,我说我不认识你啊,彭连城就说这是我老婆,彭连城这个‘婆’字刚落,他老婆就朝我脸上动手了,然后彭连城也跟着打我。”肖女士说,后来有小区里的邻居拉开了双方。她说,被邻居拉开后,彭氏夫妻俩离开现场,她先是打电话报警,后被送到医院。

肖女士说,在整个过程中,她本人只是被动的用手遮挡,没有还手打人。

肖女士出示的受案回执显示,该案现已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受理。其提供的郑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郑)公(刑)鉴(临)字〔2019〕845号鉴定书显示,她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该鉴定书的检验地点为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法医学鉴定中心,落款时间为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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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院长夫妻打人后向警方提供其妻被打伤骨折的诊断材料,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将肖女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肖女士质疑诊断材料和法医鉴定前后矛盾、违反逻辑,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2021年1月11日,肖女士通过微博再次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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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说,2019年11月16日,公安机关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商都路派出所向肖女士告知,彭妻李某受伤情况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所以对她按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侦查,但没有对她采取强制措施。

而对于李某的法医鉴定书,肖女士和律师以及咨询到的骨科专家和法医鉴定专家等人都感到非常震惊,立即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作为堂堂法院院长,彭连城夫妻向公安机关提供的伤情证明材料不仅内容前后矛盾,并且完全违反基本常理和逻辑,荒唐至极,令人震惊!”

“第一,彭连城夫妻提供的伤情证明材料内容前后矛盾,显示骨折的材料与案件没有关联。鉴定书第二页显示,在打人案发后第二天即8月26日,彭妻李某在河南省中医院和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家省级大医院的诊断结果是:‘未见明显骨折及胸腔积液’‘多发软组织挫伤’。而李某在案发11天后又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门诊拍片检查,显示‘右侧部分肋骨骨折’;在案发第31天后,又到郑州市第七医院门诊拍片检查,显示‘右侧第2、3、4及左侧第3肋陈旧性骨折,第4肋不全骨折,胸骨体陈旧性骨折’。请问:李某在案发第2天在两家省级大医院检查诊断都没有发现骨折,却在案发后第11天和第31天拍片发现前后矛盾的多处骨折,彭院长如何证明间隔这么长时间的骨折是8月25日被打导致?”

“第二,鉴定书显示的李某的治疗过程完全违背基本诊疗常规,假的太狠。彭连城夫妻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诊断材料显示李某‘多处骨折’,但是受伤如此严重的李某,却在8月25日案发后没有在第一时间住院治疗,此后也没有在任何一家医院住院治疗骨折的病历资料!其向公安机关提供的检验材料均是无法证实李某真实身份信息的门诊记录资料。试问:如果李某真的在8月25日案件中受伤导致构成轻伤二级的‘多处骨折’,法院院长彭连城为何要让妻子忍着正常人都无法忍受的剧痛而不住院治疗?是李某具有特异功能不知道疼,还是院长丈夫彭连城没钱为妻子住院治疗?作为十多年在法院审判委员会上为众多疑难重大案件做出判定的堂堂法院院长,彭连城向公安机关提供这些没有连续住院治疗记录证明其关联性、每次时间间隔都10天以上、明显违反基本诊疗常规的诊断资料,是他疏忽犯错呢,还是为了栽赃陷害而故意制造和提供?”

“第三,彭连城的妻子李某具有十年以上的尿毒症病史,对此郑州法院系统绝大多数干警都知道。我们咨询有关医学专家得知,尿毒症患者长期透析,极易构成透析性骨病,具体表现为骨痛、骨折等情形。彭连城明知其妻有如此严重的既往病史,却在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时故意隐瞒,不提供任何一张相关的诊断和治疗资料,致使法医鉴定书中没有一句对李某既往病史的表述。那么,彭连城院长这样做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其妻的骨折检查结果究竟是因为被我打伤造成的,还是因为其长期既往病史造成的?”

“第四,鉴定书在‘论证’部分称:‘伤者右侧第2、3、4肋骨骨折、胸骨体骨骨折情况存在,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6.4b、5.6.4c条之规定,其胸部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但具体受伤事件及致伤方式以办案单位调查落实的情况为准’。对此,有法医学专业人士指出,这样的内容证明,鉴定法医不能确认该轻伤二级的骨折伤情的具体受伤时间及致伤方式,也就无法确认该鉴定意见与8月25日的案件有关联。而按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5条规定,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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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新鉴定后,公安机关认为法院院长妻子的轻伤与肖女士没有关联,决定撤销其刑事案件。肖女士控告法院院长夫妻涉嫌诬告陷害罪。

 

肖女士说,2020年8月25日,公安机关告知她,结合重新鉴定结果,经过认真研究,公安机关认为李某的轻伤伤情与肖女士没有关联,决定撤销她的刑事案件,案件转为治安案件办理。(有录音为证)

但此时,肖女士认为,在熟知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院长彭连城故意隐瞒妻子既往病史,捏造妻子被她打伤多处骨折的事实,故意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诊断材料对肖女士诬告陷害,制造出轻伤鉴定结果并导致公安机关对她刑事立案,意图使她受到刑事追究,其行为已经涉嫌《刑法》中的诬告陷害罪,遂向公安机关依法提出控告,要求依法追究法院院长彭连城夫妻的刑事责任。

2021年1月12日,肖女士向郑州市公安局邮寄了控告材料,并随后又向办案机关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商都路派出所当面递交了控告材料。近日,办案机关告诉肖女士,她控告法院院长彭连城夫妻涉嫌诬告陷害罪的案件正在立案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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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红网》评论:法院院长打人案:岂能调解不成,就把案件高高挂

 

2021年1月22日,湖南新闻综合门户网站《红网》在红辣椒评论栏目头条刊发评论《法院院长打人案:岂能调解不成,就把案件高高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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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指出:“当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理当闻风而动,对该案实行内部监督;肖女士也无妨提请当地检察机关,对该案实行法律监督,促使该案尽快办结,依法依规得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当地纪监机构,也应介入,对涉事公安机关的违法拖案,予以严肃问责。”

“法院院长,知法犯法,和人上演‘全武行’,本就有损法官形象。‘法院院长打人案’久拖不结,更是只会给人彭院长一方身份、背景特殊,享有特权,使得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被虚置,当地公安机关对之曲意庇护——涉嫌渎职枉法的不良观感。”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红网等)

有关报道链接:

大众网海报新闻《郑州一区法院院长及妻子被曝打人,本人回应:我们也受伤了》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9416101095021209&wfr=spider&for=pc

网红红辣椒评论《法院院长打人案:岂能调解不成,就把案件高高挂》

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1/01/22/8918556.html

微博《郑州市惠济区法院院长彭连城夫妻打人后又捏造妻子被打骨折事实诬告陷害受害人》

https://m.weibo.cn/7547681490/459222499695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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