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的蔡姓少年当车手被逮,连累父亲要连带赔偿被害人499万元。(资料照)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蔡姓少年被诈骗集团吸收担任车手,陆续向许姓被害人收取499万元诈骗款项,许妇查觉受骗报警逮到蔡男,并向蔡男提告求偿,只获得3万多元酬劳的蔡男无力赔偿被害人损失,屏东地院判决担任少年监护人的蔡男父亲也要负起连带赔偿责任,可上诉。
许姓妇人指出,她去年初在FACEBOOK(脸书)上浏览1则投资广告,因而下载投资股票的APP,却落入诈骗集团陷阱,前后损失1269万元,其中第4、5、6次分别交付现金245万元、204万元及50万元(合计499万元)给担任该诈团车手的蔡男,她查觉受骗后,报警抓到蔡男,并提告求偿。
蔡姓少年供称,他经由陈姓友人介绍担任「车手」,因诈骗集团成员十分凶悍,命令他继续做,他不敢不从,他向许妇陆续收取499万元,但他仅获得酬劳3万多元,其余金额均被诈团拿走,他并无资力可赔偿许妇。
屏东地院认为,蔡男属诈骗集团成员,应连带对被害人许妇负起损害赔偿责任,蔡男因未满18岁,由监护人蔡父行使或负担权利义务,父子俩应连带赔偿许妇4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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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