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睡了同居女友,他恐吓对方付300万元,对方付150万元仍不罢休,当面、电话恐吓,还连喷字7次,陈男被南投地院判刑1年4月。(记者陈凤丽摄)
〔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南投县陈姓男子的同居女友与友人上床后,陈男打电话恐吓对方付遮羞费300万元、写道歉书、须2个月内关厂、搬去外地,对方付150万元仍不罢休,在其工厂外喷字「抓阉」、「奸夫」等7次,被害人和妻子报警提告,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将陈男以恐吓取财罪名判刑1年4月,150万元没入。
陈姓男子与同居女友开店,开设工厂的友人经常到其店里,与陈男的女友暗通款曲,陈男去年得知朋友睡了他的女友,即威逼对方付300万元遮羞费,且要写道歉书,并在2个月内关掉工厂搬出居住地,该条件没得商量,若未做到会让全乡镇都知道。
睡陈男女友的男子付了100万元,陈男持续要他支付其他未付款项,恐吓他「还有更大的!你八字够重吗?」,被恐吓男子后来再付50万元,并和妻子一同与陈男谈判,表达已经没有钱,等他们把货赶完就会关掉工厂,惟陈男仍要他们付完尾款。后来继续打电话恫吓「睡人家女人,不是被杀就是鸟被割掉!」
陈男见对方没有要继续付钱,从去年2月起到5月,到对方主厨和工厂外的路上喷上「奸夫该死」、「抓阉」等字,共喷了7次不同的字,被害夫妻决定不再隐忍而报警。
陈男在南投地院法官审理过程中,表示是对方要求和解,他有同意对方降至200万元和解,是对方没有履行和解承诺,才会说狠话和喷字,并不是恐吓取财。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陈男法治观念淡薄,不思理性解决问题,先后以前开简讯、电话、喷漆等手段恐吓告诉人,致告诉人心生畏惧因而交付100万元、50万元的支票,支票都有兑现,陈男行径实非可取,因此以恐吓取财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150万元没入。全案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