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国小抓学童 台中警:老师报警坚持提告、笔录后又改口

针对李中质疑警察到国小抓学生,报案的老师并未提告,他强调自己只想给学生警惕,学生则承认打老师一下。(资料照,记者苏孟娟摄)

针对李中质疑警察到国小抓学生,报案的老师并未提告,他强调自己只想给学生警惕,学生则承认打老师一下。(资料照,记者苏孟娟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议员李中惊爆警察进入校园带走学生,对此,中市警局第一分局长钟承志认为员警执法过程有瑕疵,记申诫处分;一分局强调,是老师打电话报案,坚持要提伤害罪告诉,警察才在学校学务主任同意且全程陪同下进入校内,但老师到了派出所,又说只想给学生警惕,「我不提出告诉」,警方遂将此案函送少年法庭。

一分局指出,该案发生于3月26日,老师是翌日(27日)打电话报案,2名西区派出所员警到了学校,依规定请学校同意进入校园,学务主任同意且全程陪同,当时老师坚持要提出伤害罪告诉,警方将老师与学生带到西区所,这段过程,学务主任都在场,不过,老师在制作刑事告诉的笔录时,又说只是想给学生一个警惕,「我不提出告诉」。



至于学生部分,他承认分组时,老师压他(压制)一下,不让他练习,当时他有点情绪,持「乐乐棒」打老师一下。

第一分局长钟承志则说,老师报案是翌日,学生已不是现行犯,事隔一天,没有急迫危险性,警察应该是通知监护人家长,带学生到派出所制作笔录,虽然是老师报案,校方也同意警察进入校内,但员警于校内带学生到派出所,执法程序确实有瑕疵。

一分局也发表说明,员警上述执法程序「未臻周延」,导致社会观感不佳,已查明疏失并对2名员警处申诫处分。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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