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1月17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6个月的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刘旭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刘旭: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女,家住营口市鲅鱼圈区,1998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
2024年3月29日营口市公安局鲅鱼圈分局的国保警察和两个内蒙古警察闯入刘旭的家,对其抓捕并抄家。随即,她被关押到营口看守所。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4年10月下旬得知,刘旭女士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判刑3年6个月,并罚金一万元。刘旭已上诉到中级法院。刑期至2027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