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见董事长情郎! 妇人拦车又闯公司 法官认「无情堪悯恕」判刑

律师为庄妇辩称,两人是情侣,庄妇触法是「犯罪情状显可悯恕」,法官却认为庄妇无法抑制情感失落,实无情堪悯恕之处,判处拘役30日。 (记者张瑞桢摄)



律师为庄妇辩称,两人是情侣,庄妇触法是「犯罪情状显可悯恕」,法官却认为庄妇无法抑制情感失落,实无情堪悯恕之处,判处拘役30日。 (记者张瑞桢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年逾66岁的庄姓妇人,自认与一家公司陈姓董事长是情侣,去年4月间,陈董事长由黄姓司机载著出门,庄妇用肉身阻挡豪车,徒手拍打引擎盖,伺机侵入后座拉扯咆哮陈董事长,法院判刑2月,不料,庄妇还是不罢手,去年8月又入侵陈董事长经营的公司,想要见情郎一面,法院审理时,律师以两人是情侣,庄妇触法有特殊原因,声明援用「犯罪情状显可悯恕」减刑,法官却认为庄妇无法抑制情感失落,实无情堪悯恕之处,依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罪判处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与上诉。

判决书指出,有酒驾公共危险罪前科的庄妇,自认与一家公司的陈姓董事长(案发后卸任)是情侣,去年4月9日上午10时许,黄姓司机开车载著陈董事长上路,庄妇肉身阻挡汽车,徒手拍打引擎盖,迫使黄男停车后,再未经同意,直接打开后坐车门上车,对董事长咆哮及拉扯,以此方式妨害黄与陈行使权利。

台中地院认为,庄妇虽有酒驾前科,5年以内故意再犯本案,但两案性质不同,没有加重其刑,双方没有和解,依强制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

不料,此案发生后仅隔4个月,庄妇又在去年8月16日上午10时许,无故进入陈董事长的公司,进入建筑物大门内侧与管理室前方,台中地院审理时,庄妇的律师辩护说,两人是情侣关系,庄妇触法有特殊原因,请求依刑法第59条,「犯罪情状显可悯恕」减刑。

法官却认为,庄妇是因无法抑制情感失落,不断到公司寻找陈姓董事长,且曾触犯拦车强制罪,犹不知悔悟,再犯本案,实无情堪悯恕之处,依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罪判处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与上诉。

☆饮酒过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驾☆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分享到:
赞(0)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出处:农村日报 » 要见董事长情郎! 妇人拦车又闯公司 法官认「无情堪悯恕」判刑

评论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