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今号召支持者到自由广场「钉孤枝」,群众于午后陆续集结高喊「绿色威权、司法不公」。(记者刘信德摄)
〔记者陈政宇/台北报导〕民众党今(11日)号召支持者上街「钉孤枝」抗议司法不公,而立法院下周一(13日)将以「号召民众上街对抗司法审判者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现行犯」为题安排专题报告,备受关注。法务部书面报告表示,尊重合法办理的集会游行,但若有妨害公务、秩序或言语、暴力攻击执法人员,可能涉及刑法妨害公务罪、恐吓罪或妨害名誉罪等8种罪名。
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日前再度被羁押,民众党今天下午在自由广场举办「111钉孤枝:还我司法正义」集结活动,抗议司法不公。排案召委、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则排定,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下周一邀司法院、法务部就「号召民众上街对抗司法审判者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现行犯?」进行专题报告。法务部书面报告稍早已送抵立法院。
针对集会游行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法务部说明,宪法第14条规定人民有集会的自由,此与宪法第11条规定的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的自由,同属表现自由的范畴,为实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权。另为保障人民集会、游行的自由,维持社会秩序,集会、游行应依集会游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于符合集会游行法所办理的集会游行,本部予以尊重。
不过,法务部提醒,惟集会游行中,因个案具体状况,如有妨害公务、秩序或言语、暴力攻击执法人员可能涉及下列罪名:包括刑法第135条妨害公务罪、刑法第136条聚众妨害公务罪、刑法第149条聚众不解散罪、刑法第150条聚众施强暴胁迫罪、刑法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或违法抗命罪、集会游行法第29条不遵从解散及制止命令之罪、刑法第305条恐吓罪、以及刑法第309条妨害名誉罪。
法务部表示,有关号召民众上街对抗司法审判者是否为妨害司法公正罪的现行犯,本部对于符合集会游行法所办理的集会游行,基于对于表意自由的保障,均予以尊重。
法务部说,惟集会游行中是否涉及相关刑事责任,仍应视具体个案,视号召的内容是否涉及恐吓内容、煽惑他人犯罪、违背法令或抗拒合法命命,号召者有无强暴胁迫的意图、是否已聚众,是否经命令解散而不解散、是否已构成恐吓、妨害名誉、妨害公务、侮辱公务员等相关法律的构成要件后,再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2项、第3项所定的现行犯或准现行犯判断。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