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园乡代会主席张和明运毒坐牢 监所管理员挟带茶叶给他

屏东县新园乡乡民代表会主席张和明坐牢服刑,管理员竟挟带1斤茶叶给他泡来喝。(资料照)



屏东县新园乡乡民代表会主席张和明坐牢服刑,管理员竟挟带1斤茶叶给他泡来喝。(资料照)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屏东县新园乡民代表会主席张和明2012年利用渔船运输205块海洛因砖(净重71公斤)被逮,一审被依毒品罪判无期徒刑,多次上诉后改判19年6月定谳;张明和在高雄监狱服刑期间,黄姓和廖姓监所管理员竟挟带1斤茶叶到牢里给张泡茶,同事查觉有异上报才揪出两人犯行,但因茶叶价值不高,加上并非监所管制品,两人被法官依图利罪轻判缓刑3年。

判决指出,张和明在高雄监狱服刑时,民间李姓友人关心他的状况,于是找上在高雄监狱担任管理员的黄男,希望黄能帮忙照顾;2021年12月5日,黄利用假日独自执行门卫勤务的机会,将事先藏放于高雄监狱中门外的一斤茶叶,夹带进入高雄监狱戒护区并放置于中央台置物柜内。

黄男因值门卫勤务,无法进入舍房,透过监所内电话向廖姓同事告知「『茶米』(闽南语)我已经拿进来,我放在中央台柜子内,请拿给张和明与他同房同学一起喝」,廖拿到茶叶后,叫住不知情的负责打饭的何姓受刑人,再把茶叶从楼梯栏杆塞给何男,并告知:「给『和明仔』(闽南语)」,何男拿到茶叶后,把茶叶投入张和明的牢房瞻视孔。

当时正在走廊执行戒护打饭勤务的管理员察觉有异,向上级报告后调阅监视器影像,发现黄、廖两人私自挟带物品给受刑人,于是主动呈报侦办;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黄、廖两人坦承犯行,法官认为他们挟带的茶叶并非监所管制品,且市价仅1500元,因此依法将两人减刑,并考量他们因一时失虑触法,依图利罪各判两人徒刑9月和10月,另宣告缓刑3年,并应接受法治教育课程,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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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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