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虐死男童剀剀的保母姊妹刘彩萱(右二)、刘若琳(左二)延押禁见2个月。(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台北市保母刘彩萱、妹妹刘若琳,前年底涉联手虐死1岁男童「剀剀」,去年4月北检依凌虐幼童致死罪嫌起诉2女,台北地院国民法庭审理中,由于2女的羁押禁见期限将于本月18日届满,台北地院本月6日开庭提讯2女,询问检、辩意见后,今日认定2女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2女皆延押禁见2个月,将在看守所过年。
法官本月6日开庭时,莅庭检察官认为刘氏姊妹与6名证人有高度串证可能性,建请续押,2女的律师主张无法证明一定会勾串,请求具保停押。
北检起诉刘姓姊妹凌虐儿童妨害身心发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施以凌虐妨害自由而致人于死罪、成年人故意伤害儿童致死罪等3项罪名,最重均可处无期徒刑。2女侦查期间即被收押禁见迄今,由于上次延押裁定的期限将于本月18日期满,法官1月6日开庭讯问2女及检、辩意见。
6日庭讯时,莅庭检察官黄怡华认为,2被告先前声请传唤要在国民法庭做证的5名证人,与刘氏姊妹有高度勾串可能性,而另一很可能来台做证的关键证人即外籍看护,也可能遭受刘姓姊妹的压边,且国民法庭的采证程序是以证人优先为原则,侦查笔录次之,因此要特别留意串证问题,羁押的理由尚未消灭,建请继续收押。
刘彩萱、刘若琳今皆未亲自答复,委由律师团表示意见。刘彩萱的律师谢孟羽指出,外籍看护和刘女已无雇佣关系,无从压迫对方,也不会报影响其他5名证人证词;律师黄任显说,法医研究所验尸报告中的切片报告直至今日还没交给辩方,律师无从有效答办;律师陈雨凡主张,本案发生在家内,不能 因亲自见闻的证人与被告共同居住,就断定有勾串之虞。
检方补充,刘氏姊妹案发后有请同住家人赶快湮灭证据,王若琳也有将自己的庭讯内容告知家人,且姊妹曾在北检侦查庭外与家人讨论案情,显有勾串之虞。
刘若琳的律师曾维翎认为,检方未释明刘女和证人有勾串之虞的具体依据,应以具保取代羁押;另一律师林俊宏说,检方仅凭被告与家属于侦查时在法庭外对谈的照片,就断定是在讨论案情、勾串,认为检方过度推论、跳跃、脑补。
检方回应强调,刘姓姊妹的勾串、灭证事证,不只是1、2句话,光是接押庭的相关笔录记载就多达十几页,检方是为了避免被告再被冠以更不雅的称号,才仅仅略举几项事证,相信阅过卷的法官、律师都深知详情,辩论律师却刻意曲解指责检方于庭上所举的事证不足,请法官依法审酌、裁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