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破获非法个人币商与币商工作室,查扣电脑主机、手机、点钞机、保险箱、泰达币(USDT)等赃证物。(记者邱俊福摄)
〔记者邱俊福/台北报导〕30岁陈姓男子涉钱从事虚拟货币个人币商,透过脸书虚拟货币相关社团,表达「换币可以找我」,寻找不特定买家后,私下外出相约交易,去年11月30日洗钱防制法第6条之虚拟资产服务业(VASP)登记新制上路,要求虚拟货币交易所或个人币商若未依法登记,不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后,他仍持续经营,刑事局侦二大队循线他逮捕送办;这是新法上路后,首件非法个人币商被查获案件。
警方调查,家住高雄的陈男,从去年10月开始从事虚拟货币个人币商生意,专在虚拟货币相关网路社团,寻找欲购买虚拟货币泰达币的网友,双方相约在高雄市地区碰面,由买家当场交付欲购买多少泰达币数量,所需的现金后,陈男收款马上将所购买的虚币数量打到买家指定的虚币钱包。
新法上路后,直至陈男被逮,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经清查至少交易上百笔,卖出40万颗泰达币,共获利80万元。
警方是自去年12月1日加强网路清查,发现有未登记「个人币商」于公开网站大肆宣传加密货币私下买卖,经搜证后,同月24日将陈男逮捕送办,查扣电脑主机、手机、点钞机、保险箱、泰达币(USDT)等赃证物。
另,刑事局侦二大队也针对未登记的「币商工作室(实体店面)」进行扫荡,本月2日在北市成都路一处商办,破获一间非法的「寓祐」币商工作室,通知林姓、刘姓2男女店员到案说明,依法函送检方侦办。
经查,该币商工作室以每月4万元薪水聘雇店员,以每颗泰达币高于市价一成的价格,卖给到工作室购买的买家,工作室店现场收到现金后,便会打电话联系老板,再将所购买的虚币数量打到买家指定的虚币钱包;经清查,上个月该工作室经手营业额逾2亿元,获利2000万元。
警方提醒,目前除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官网所公告26家业者,已依VASP登记办法规定仍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外,其余个人币商及工作室从事兑币行为皆为非法,依法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