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购置大量爆竹,害父亡,被判6月徒刑。(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年关将届,小心火烛!彰化县一名陈姓爆竹经销商,在过年前大量进货,堆置在自家的储藏室和骑楼,未料陈男的父亲在搬运时,不慎引燃爆竹,引发大爆炸,陈父受重伤送医仍不治。陈男被检方依过失致人于死提起公诉,该案经彰化地方法院审理,判处陈男6月徒刑,缓刑3年。
此案发生于2023年11月20日,地点位于陈男自家的庭院,因年关将近,许多客户打算购买爆竹用来作节庆、庙会施放,陈男未经许可,购入中央主管机关所定管制量的爆料烟火,储存在储藏间、骑楼及小货车上。陈父为了帮儿子出货,案发当天清晨4点即起床理货,未料自行搬运时引发爆竹爆炸起火。
判决书表示,陈男贩售爆竹达4、5年,了解相关消防法规,其违反规定,引进超量的爆竹堆置、储存,以致酿祸,存有相当大的过失,因此判处6月徒刑,法官考量被害者为被告父亲,经此审判,被告已知所警愓,谕知缓刑3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