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姓男子和蔡女分手后,不满蔡女心太狠断绝一切连系,竟把她的裸照散布到色情网站。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康姓男子与蔡姓女大生交往期间,两人不但同居还留下许多「爱的回忆」,康男不满蔡女提分手,不但把女生的裸照传到10个成人网站供网友欣赏,甚至传讯恐吓「我已杀过3741人,详细无法透露,一级保密」,康男违反个资法部分被判刑8月,另涉恐吓等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蔡女另提民事求偿,法官也判康男应赔45万元。
判决指出,康男没交过女朋友,透过网路结识蔡姓女大生,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决定交往谈恋爱,浓情蜜意时用手机留下许多「爱的回忆」,但分手后,蔡女断了一切连络,康男不满认为蔡女太狠,甚至还跟他国中同学交往,竟把蔡女的裸照,上传到「5楼自拍」、「Xvideos」等10个成人网站,还附上「性感成熟LO妹子外套做爱」、「台湾成熟可爱奶大妹子摸奶」、「XX科大大四 XX系带眼镜无套做爱」等文字。
康男深怕蔡女不知道自己的「付出」,还把上传后的网站连结放在个人脸书,甚至传给蔡女的3名友人欣赏;蔡女得知此事后报警,并向法院声请保护令;此举再度惹来康男不快,竟透过通讯软体传讯「无法重来,那就死吧,最近请小心,暗地里的人开始行动,请妳们保重」、「「我已杀过3741人,详细无法透露,一级保密」。
检警获报追查,康男坦承犯行,但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康男竟改口供,辩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法官根据相关事证,认定康男有罪,上传裸照部分,依违反个资法判刑8月,另涉恐吓、违反家暴令等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康未上诉,全案定谳。
蔡女另提民事求偿115万元,法院审理时,康男未出庭替自己辩护,法官查出康男目前在中古车商工作, 月薪仅28K,但考量蔡女受侵害程度,判康男应赔45万元,可上诉。
☆民众如遇同居关系暴力情形,可拨打113保护专线,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