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男驾驶轿车车行经路口未礼让行人而肇事。(图由民众提供)
〔记者欧素美/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名高中女生今天上午6时半左右穿越大雅区雅潭路与神林南路口斑马线时,疑似因62岁杨男驾驶轿车左转未礼让行人撞上,幸仅轻伤,送医治疗,无大碍。
1月6日6时30分许,62岁杨男驾驶轿车沿神林南路左转雅潭路四段时(北往东),疑未注意行人穿越道线上的行人,车头直接碰撞18岁李女(当时行人号志绿灯),致行人头部及身体受伤。
警方后续依规定到场处置,杨男经检测无酒精反应,李女就医(清泉医院)后无大碍,已调阅相关影像以厘清案情。
警方指出,杨男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因而肇事致人受伤,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4项规定,将处新台币72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并吊扣驾驶执照1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