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不敌20万诱惑帮中国铁壳船走私328箱香烟 判刑3月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吴姓船长犯输入私烟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 (资料照)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吴姓船长犯输入私烟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 (资料照)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福海66号」渔船吴姓船长去年5月14日驾船载著外籍船员从深澳渔港报关出海捕鱼,却不敌诱惑,同意帮中国铁壳船接驳328箱私烟,谋取20万元接驳费。渔船进港时,被海巡人员当场查获。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吴姓船长犯输入私烟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

检方调查,吴姓船长与5名越南籍船员出海后,前往彭佳屿东北方37海浬处进行捕鱼作业时,一艘中国籍的铁壳船突然靠近,与船长商讨,接驳私货事宜,并开出20万元的代运费。

吴姓船长同意后,双方进行私烟接驳,当中包含金桥香烟3号138箱、金桥香烟7号186箱、伯爵香烟3毫克2箱、伯爵香烟5毫克2箱等。隔日晚间5时25分,福海66号渔船报关进入深澳渔港,但藏在密舱内的私烟被海巡人员当场发现。

检察官侦讯时,吴姓船长坦承自己在海面上接触到中国铁壳船,对方以20万元的代价请自己走私私烟。检察官侦讯后,依输入私烟罪将船长起诉,另5名船员则予以不起诉处份。

法官审理后,认定吴姓船长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擅自输入私烟,已经妨害机关对烟品输入管理,考量他后坦承行,家庭经济贫寒,故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查获私烟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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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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