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前侦查小队长吸安被免职 竟提讼称刚吃、没毒瘾

前南警侦查小队长吴伟纶。(翻摄脸书)



前南警侦查小队长吴伟纶。(翻摄脸书)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原名吴伟纶的前南警三分局侦查小队长,改调巡佐后吸安毒被免职,他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南警局处分过重,未考虑他刚吸毒、没毒瘾,决策依赖媒体报导,要求撤销免职处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驳回,认为吴员严重损害警誉及公众信任。

吴伟纶现已改名吴钧华,2023年7月间,南警六分局持搜索票,到他住处找到安毒,尿液检验呈阳性反应,吴男也坦承持有毒品并供称,这是第三次施用毒品,其中一次是在KTV与友人使用。

这件毒品案移送南检后,检方做出缓起诉处分,台南市警察局在收到案件报告后,召开考绩委员会,决议一次记两大过免职,理由是吴男的行为已对政府与公务员形象造成重大损害,台南市政府2023年8月作出免职处分。

吴男认为免职处分过重,因此提出行政诉讼,他表示,吸毒行为并未达到「严重损害」的程度,现行司法对此类案件多处以罚金或轻微刑责,其他公务人员吸毒案例通常仅被记过或降级,因此免职处分不符比例原则。

此外,吴钧华称他没毒瘾,且施用毒品是因精神疾病及自律神经失调所致,主要影响健康,并未影响执行警务。他还提到,自己早于2023年6月申请自愿退休,原计划于8月2日正式退休,却在7月间被逮,导致20年的退休金权益无法保障,质疑警方过于依赖媒体报导,忽视个案情节,对事件一律采取最严重的处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吴钧华身为警察却吸毒,影响人民对警察的信任及政府的公信力,他的行为也符合公务人员考绩法中「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及公务人员声誉」的条件。

另外,吴男提出的精神疾病与毒瘾未成等理由,不是吸毒品的正当解释,他所提及的其他吸毒公务人员遭处分较轻的案例,不适用警察这一职责特殊的职业,所以处分并没有不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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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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