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午休延长无法准时下班 农会员工请辞提告要绩效奖金

台南市大内区农会提案延长午休半小时、下班顺延半小时,员工不满提告求偿9万多元,仅获586元加班费。(记者王捷摄)



台南市大内区农会提案延长午休半小时、下班顺延半小时,员工不满提告求偿9万多元,仅获586元加班费。(记者王捷摄)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以酪梨闻名的大内区农会,提案午休、下班延半小时,让王姓员工不满辞职,对农会提告要求资遣费、加班费及绩效奖金9万多元。官司耗时近一年,最终台南地方法院判王男胜诉,但他仅拿到586元加班费。

王男自2019年3月起受雇于台南市大内区农会,在会务部工作,月薪是29250元,负责文件收发与邮寄业务。2023年12月间,农会召开劳资会议,提案将延长午休时间,从原本12:00至12:30的半小时午休,改成12:00至13:00。

但是,原本的下班时间是16:30,也因为午休延长,改成17:00下班,王男认为此提案将延后其下班时间,影响生活安排与家庭责任,当场以口头方式辞职,随后,在2024年1月10日,向台南市政府劳工局申请调解,但经过2次调解都没结果,因此向农会提告,要求5万4722元资遣费、绩效奖金3万5000元。

农会解释,工作时间调整是基于业务需求,符合双方签订的劳动契约,未对王男的工资、工时或劳动条件造成不利影响,而且提案延长中午休息时间,并未改变每日总工时,最后午休延长的提案也没通过,王男辞职是个人选择,无法主张资遣费,还有,绩效奖金属是非经常性给付,并非法律保障的工资,王男中途离职,依规定不符领取条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农会的提案未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契约,王男不能请求资遣费、绩效奖金,但法院采信王男提交的出勤纪录,认定其于2023年11月至12月间确实有加班,农会应付586元加班费及迟延利息。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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