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示意图。(资料照)
首次上稿 01-03 23:18
更新时间 01-04 06:16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已婚的邱姓公务员扮演日本电车痴汉,前年12月间搭乘台北捷运时,趁上班时间乘客相当拥挤,竟模仿日本电车痴汉手法,连续猥亵2名女上班的下体,甚至共3度猥亵其中1名被害人下体,还嚣张以手指抠另外被害人下体。台北地院审理认定邱始终否认犯行,无悔意,依强制猥亵罪重判1年4月;上诉后,高等法院考量邱和2名被害人和解、赔偿,改判1年徒刑、缓刑4年,躲过牢狱之灾。
已婚的邱男,研究所毕业,任职公家机关,月薪11万多元,与太太和2名年幼子女同住。
检方起诉指出,邱男2022年12月29日上午9时许,搭乘台北捷运板南线,在列车驶离江子翠站前往龙山寺站时,竟移身到上班族A女左前方,以手伸向后方触碰A女下体,A女受到惊吓,立即向后闪躲,并以手及包包遮挡,邱男不放弃,仍一再触碰她的下体,可说是「摸了又摸」。
后来,A女索性将包包挡在其下体前,邱男才打消念头移动身体到旁边。
A女如释重负,不久,转头看到邱男的身旁女子B女表情怪怪的,很不自然。邱男察觉后A女注视著他,转身离开。
A女主动询问B女:「是否遭到那个人(指邱男)性骚扰」,B女指控邱男以手指抠其下体。2女决定报警提告。
邱男否认猥亵A女、B女,若2女遭到猥亵,应该会有立即反应,如大声呼救,但却非如此,可见他是清白的。
台北地院依据2女证词、车厢内、外多支监视器,综合认定邱男犯行明确,并考量邱男矢口否认,无悔意,依2个强制猥亵罪重判1年4月,不得缓刑。
邱男上诉高等法院后,积极和2人达到和解,并赔偿,高院改判1年徒刑、缓刑4年,可上诉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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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