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教授性伸咸猪手骚扰女学生。示意图,非当事人。(资料照)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彰化县一所大学的王教授,于2020年3月间,见实习的女学生坐在治疗床上,等待观看厂商教导陀螺仪使用,突然伸出咸猪手,捏女学生左大腿内侧,厂商目击时,还提醒王教授「会有性平问题」,王教授却说「没有关系」,女学生等待实习结束、成绩出炉,才向三名师长哭诉此事。法院审理时,王教授全盘否认,法官认为女学生无任何诬告动机,依性骚扰罪判处王教授5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全案确定。
判决书指出,彰化地检署起诉指控,2020年3月间,厂商来学校的防护室指导使用陀螺仪,王教授见实习的女学生,坐在防护室的治疗床上等待学习,教授询问女学生的腿是否会酸,突然用以手捏穿著短裤的女学生左大腿内侧,女学生等实习课程结束且成绩出来后,始向杨姓助理教授等三人哭诉,经通报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后,女学生向警方报案。
彰化地检署侦查时,一位副教授于侦讯时说,见过王教授在非治疗时间碰触女学生,且女学生会闪躲王教授,另外,杨姓助理教授等三人也作证说,女学生事后向他们哭诉,被王教授捏大腿,检方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
彰化地方法院审理时,王教授全盘否认上述指控,他辩称说,案发当时他在体育教室上课,没有过去防护室,不可能对女学生有任何身体碰触,律师也辩护说,女学生对案发时间前后指诉不一,女学生指证被性骚扰时,有学姐与厂商在场,这些证人都证称,未曾见闻王教授手捏女学生大腿。
法官认为,女学生指控说,当时她穿著短裤,有厂商及2名读研究所学姐在场,她不确定学姐有无看见,但厂商有看见,还告诉王教授,这样会有性平问题,王教授却说,「这边是防护室没有关系」,另外,杨姓助理教授等人也作证说,女学生找他们几位教授聊天,瞬间落泪说,被王教授摸大腿内侧,显示女学生心理受创。
法官强调,女学生于案发后2年多,于法院审理时,仍当庭哭泣,她实无任何诬陷王教授的动机;且迄今未向王教授主张民事赔偿,亦数次表达只是希望王教授反省错误,承诺不再以相同手法骚扰学生,她的说词应可采信,王教授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观念,更造成女学生心理伤害,所为实属不该,虽无前科,但犯后矢口否认犯行,依性骚扰罪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
王教授不服判决上诉,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驳回上诉,维持5月徒刑,全案确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