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地方法院。(资料照)
〔记者林宜樟/嘉义报导〕24岁谢姓男子在嘉义县民雄乡三兴村租屋,因得知楼上房客是王姓女大学生,竟在去年6月20日清晨6点多,拿私自打造的备用钥匙进入王女房内,拍摄王女睡觉的照片;王女因感觉清晨有人在房内惊醒,向警方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后发现是谢男闯入,案经检方声请简易判决,嘉义地方法院日前依犯妨害秘密罪判谢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
警方调查,谢男租屋在民雄乡神农路某建物2楼,王姓女大学生租屋在3楼,谢男得知楼上房客是女性,为窥探她生活,去年6月20日清晨拿私自打造的备用钥匙侵入房内,拿iPhone手机拍摄王女躺在床上睡觉的照片;王女清晨感觉有人而惊醒,事后报警,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是谢男犯案,他24日晚上9点多也曾拿钥匙闯入王女房内,警方通知谢男到案,他坦承犯行。
法官审理认为,谢男侵入王女租屋处,窃录睡觉姿态,侵害王女居住安宁及隐私,造成她内心压力与阴影,考量谢男坦承犯行,王女已搬离该处,依犯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判处谢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扣案iPhone及钥匙均没收。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