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南寮燃放烟火2小时引火警 竹市府:已查明施放者裁罚

新竹市元旦跨年夜在南寮地区有民众燃放烟火长达2小时引发3起火警,市府表示已查明施放者,已依法裁罚3万元罚锾。(市府提供)



新竹市元旦跨年夜在南寮地区有民众燃放烟火长达2小时引发3起火警,市府表示已查明施放者,已依法裁罚3万元罚锾。(市府提供)

〔记者洪美秀/新竹报导〕新竹市南寮地区每年跨年夜,都有不少民众聚集在南寮波光市集附近空地施放烟火,今年从深夜11点起持续约2小时,有市民报案称因施放烟火引发火灾,加上施放时间过长,质疑市府不闻不问,严重干扰到市民生活及睡眠时间。对此,市府表示,消防局在跨年夜到元旦,在南寮渔港一带共接获3起杂草火警案件,其中西滨路1段社区大楼旁的空地火警燃烧面积约100平方公尺,另外两起火灾则是由烟火施放后的余烬所引起,已依法处3万元罚锾。

消防局表示,针对南寮地区有大楼旁的空地火警,经会同警察局查明施放者的身分,因已违法施放烟火行为违反竹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会依法处以3万元罚锾;同时该火警造成空地围篱烧毁,已涉嫌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相关规定,消防局将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

消防局表示,根据竹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规定,每日上午6时前及每日下午10时后,不得施放升空类、飞行类及摔炮类等一般爆竹烟火。若违规施放,将依法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锾。

而在渔港等10种特定场所及区域内,禁止施放爆竹烟火,违规者将依照场所类别,分别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或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锾。因此提醒市民,春节及元宵节期间若有庆祝节庆,应选择经检验合格的烟火商品,在空旷、远离建筑物安全场域且合法的时段内施放,保护自身安全,安心过节。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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