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不肖业者混越南茶卖给5家知名手摇饮业者,检调估算至少17万杯已被消费者喝下肚。(翻摄该公司网站)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从事茶叶经销的陈姓男子,向贸易公司和其他茶商进口低价越南茶叶,再混进台湾茶,调制成「台湾冬阿里山青茶」、「阿里山金萱」等品名,贩售给5家不情的知名连锁手摇饮店,检调算出至少已有17万杯被消费者喝下肚,陈男到案后坦承行并缴回犯罪所得,获法官轻判缓刑2年。
判决指出,陈男的公司主要经营茶叶原料购买、制造、调配及销售等业务,2021年8月,陈男为了降低成本,以每斤153元、160元的价格向两家业者购买低价的越南茶叶,再指使公司员工依配方表比例混合搅拌台湾茶叶,制成「台湾冬阿里山青茶」、「阿里山金萱」、「台湾特金萱茶」、「台湾澈蜜绿金萱」、「台湾冬季特金萱」、「黄金乌龙茶」等商品,还在商品外包装上,贴上原产地为台湾的标签。
混茶做好后,陈男再指使员工,以LINE向客户推售本案茶叶,或在公司网站上贩卖混合茶叶,导致有5家知名连锁茶饮业者向陈男进货870斤茶叶,每斤售价220元到350元不等,让黄男赚进41万余元。
高雄市调查处获报,先以800元向陈男公司购入「台湾冬阿里山青茶」、「阿里山碳焙乌龙茶」各2包,送交农业委员会茶业改良场检验后,判别结果为「境外茶」,检调拿到检验报告后上门稽查,陈男也坦承犯行,检调估算,以每斤茶可以泡200杯手摇饮计算,至少已有17万杯混茶被消费者喝下肚。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陈男主动把钱赔给5家不知情的连手摇饮业者,并缴回犯罪所得,法官认为他犯后态度良好,因此依诈欺取财罪判刑1年、另宣告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8万元;陈男公司部分则依违反食安法判罚10万元,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