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尼印籍移工与同乡女友闹翻,女同乡录下「强暴录音」档自保告上法院。(情境照)
〔记者蔡清华/高雄报导〕高雄市尼印籍移工与同乡女友闹翻,前任男友竟以握性爱影片相威胁复合,女同乡也非省油的灯,录下「强暴录音」档自保并告上法院,男移工被依强制性交、恐吓等4罪,判处徒刑4年7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印尼籍移工R男与同乡A女曾为男女朋友,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A女发现R男脚踏两条船有意疏远,但R不放手,去年5月间,以握有之前两人拍下的性爱影片,扬言对外散布威胁,要求A女于视讯通话中自行摄录裸露胸部之性影像供其观览。
A女不从,R男则变本加利,传讯威胁「妳不要闹事,不要乱来,我会杀妳」、「妳继续这样闹,妳小心一点,妳的家庭会毁掉」。
A女为求自保报警提告,R男遭收押,A女除了保留R男对她威胁的讯息外,并拿出先前男友将她带到公司宿舍时,她偷偷以手机录下的「强暴录音」,过程中A女不断拒绝性爱,「我不要、不要,你这样是强奸我」,R男仍硬上得逞。
桥头地院审理时,R始终否认性侵,辩称两人是合意发生关系,但法官勘验A女提出「强暴录音」档,以及两人的恐吓威胁对话,认被告R男犯行明确,依强制性交罪、恐吓危害安全罪、恐吓使人摄录性影像未遂罪等共4罪,判处徒刑4年7月,其中4年不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