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拒捕遭警方开11枪后自撞桥墩就逮。 (民众提供)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男子阿祥(化名)疑与人有纠纷,李姓男子收到10万元后,唆使陈姓和廖姓小弟去放火,陈、廖两人先去旗山偷车牌,再去大寮某停车场丢汽油弹烧毁阿祥名下吊卡车,警方获报查缉,李男拒捕还开车冲撞员警,陈、廖两人仅分得1万元,但被法官依纵火等罪各判1年8月和1年9月,李男部分则另案审结。
判决指出,去年2月7日凌晨,大寮区某工厂停车场传出火警,警消获报到场灌救,幸未传出人员伤亡,但停车场一辆卡车车头和附近的电线杆、电缆线等工程杂物都被烧毁;警方循线追查,发现起火前,有人车出没在停车场,行迹可疑,警方以车追人,先逮捕纵火的陈姓及廖姓男子,但他们落网后辩称,是受李姓男子委托,也各自只拿到1万元报酬。
警方循线前杉林区追捕李男时,李男拒捕并企图开车冲撞员警,员警开8枪制止,李男趁隙逃逸,辖区旗山警方加入围捕,再开3枪,最后李男开车失控自撞路旁桥墩,乖乖就逮。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陈、廖坦承放火前,还跑去旗山偷车牌悬挂,企图干扰警方办案,没想到还是被识破;由于被害人不愿追究,法官考量火势并未伤及无辜,但犯罪情节难认轻微,因此仍依纵火、窃盗等罪各判两人徒刑1年8月和1年9月,可上诉,至于李男部分则另案审结。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