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新增7处科技执法地点,元旦启用,图为台东市中华路与汉阳北路口。(记者黄明堂摄)
〔记者黄明堂/台东报导〕即将进入新的一年,台东县警察局针对「未停让行人」、「闯红灯」违规行为加强执法,并择定7处易肇事违规路口,设置科技执法设备进行取缔,预计后天也就是元旦起正式启用。
县警局交通队表示,近年来积极运用科技设备取缔交通违规,设置目的是希望避免车辆违规,以提升行车秩序,促进用路安全与顺畅,目前已建置14处科技执法设备,届时全县科技执法地点将达21处。
明年元旦起增设科技执法路段,分别为台东市临海路与中华路四段600巷口、611巷口(原中华路与临海路南下车道)、新生路与中山路口、新生路与中华路口、中华路二段与汉阳路口、山西路一段与民航路口、兴安路一段与文昌路口及台11线东河420号(东河包子)前路口等处,针对「车辆不停让行人」、「闯红灯」等易肇事违规项目进行侦测,再由专责员警审查确认后进行举发。
交通队说明,经统计113年1至11月止,透过路口科技执法设备取缔车不让人计1019件,较112年同期1155件,减少136件,闯红灯6886件,与去年同期6918件相比,亦减少32件,违规率仍有下降。另行人事故受伤人数103人,与去(112)年138人比较,减少35人,科技执法建置有效提升车不让人执法强度,降低行人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
警方强调,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汽车驾驶人,未停让行人优先通行,可处6000元罚锾,机车则处1800元罚锾;若驾驶人因未停让行人而导致交通事故,肇事责任将加重,可能面临更高的罚缓与刑责。为期3个月的宣导期将届,驾驶人行经路口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避免因违规而受到罚款处分。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