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收费员补贴案 更一审今当庭达成和解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提行政诉讼,向行政院、劳动部求偿600万元;北高行更一审今开庭,原被告当庭达成和解,不过因签定保密协议,因此确切和解金额不得而知。(资料照)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提行政诉讼,向行政院、劳动部求偿600万元;北高行更一审今开庭,原被告当庭达成和解,不过因签定保密协议,因此确切和解金额不得而知。(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8年前国道收费自救会前与当时行政院政务委员林万亿、劳动部长郭芳煜会商达成结论,但自救会指行政院未依约给付,打行政诉讼向行政院与劳动部求偿600万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今天再度开庭,原被告当庭达成和解,不过因签定保密协议,因此确切和解金额不得而知。

此案源于政府推动建置国道高速公路电子收费,2014年1月1日国道电子计程收费开始全面实施,有部份末代收费员因未支付转职辅导金、转置工作等方式安置,而对远通公司转置工作进度、方式不满,也对高公局发给资遣费的计算有疑义,决定组成自救会发起抗争。

2016年8月16日自救会代表与行政院部门进行协商后,双方达成「林政务委员、劳动部与国道收费员自救会会商结论」(简称0816会商结论),即行政部门与自救会协商的行政院政务委员林万亿、劳动部长郭芳煜均在该会商结论上签名。

后来,行政院各相关部会组成工作小组,自救会也派人列席会议,2016年12年19日由劳动部、交通部会衔订定「国道实施计程电子收费依法解雇之收费员就业安定补贴实施要点」。

但自救会认为行政院等未依「0816会商结论」完全履行,提起行政诉讼,主张「0816会商结论」是行政契约,请求行政院、劳动部应给付自救会600万元;然北高行指自救会请求给付无理由,判决驳回。

案经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去年将全案废弃发回更审。北高行更一审今再度开庭,自救会与行政院、劳动部当庭达成和解,但双方因签定保密协议,因此确切和解金额不得而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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