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胡男闯平道属实,并非「紧急避难」,判决他败诉。(记者张瑞桢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胡姓男子去年驾驶大货车,闯越嘉义县一处铁路平交道,撞歪遮断器,被警方开罚9万元并吊扣驾照,他不服处罚打行政诉讼,宣称他是「紧急避难」,法官却打脸说,胡男闯平交道属实,案发后也向警察承认「有看见红灯在闪,就想继续行驶通过」,此行为不是「紧急避难」,而是强行闯越平交道而肇事,判决他败诉。
判决书指出,胡男于去年(2023年)10月11日下午1时许,驾驶自用大货车行经嘉义县一处铁路平交道,见平交道号志已经闪灯,他却不停车,闯平交道时撞歪遮断器(俗称栅栏),嘉义县警局竹崎分局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驾车行经铁路平交道,闪光号志已显示,仍强行闯越而肇事」,裁处胡男9万元,并吊销驾驶执照。
胡男不服裁罚,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主张自己没有故意与过失,他是要「紧急避难」,且吊销驾驶执照之后,他要在6年之后才能再次考取,不符合比例原则,声明撤销罚单。
法官却认为,路口监视器画面显示,录影时间1时39分5秒时,平交道两侧的红色号志开始闪烁,9秒之后,遮断器开始下降时,胡男驾驶大货车,车头已经接近平交道前方的网状线,胡男却没有降低速度或煞车动作,而是继续往前行,撞歪1支遮断器,并造成反光片掉落。
法官认为,胡男驶近平交道时,应能清楚看见前方号志与遮,另外,他于警察制作肇事记录时也说,「有看见红灯在闪,就想继续行驶通过」,对肇事有故意之心,他宣称闯越过程中,遮断器放下时,为避免被火车撞上,而撞歪遮断器,这些都不是「紧急危难」。
至于吊销驾照是否违反比例原则,法官指出,闯越平交道可能车毁人亡外,还可能导致列车出轨,众多乘客伤亡,吊扣驾照之后,驾驶人还是有重新考照的机会,并非终身限制,未抵触比例原则,判决胡男败诉,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