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已予谢姓男子涉公共危险案件缓起诉处分。(记者周敏鸿摄)
〔记者周敏鸿/桃园报导〕桃园市谢姓男子是龙潭区北龙路1处餐厅员工,7月14日下午4点多,更换汤煮区工作台旁的瓦斯桶时,瓦斯关线不慎喷飞脱落,引起火势燃烧,幸及时灭火未酿灾祸,桃园地检署今天(28日)侦结,已予谢男涉公共危险案件缓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谢男(46岁)当时为了更换汤煮区工作台旁的瓦斯桶,先不慎让瓦斯外泄,又没拿好瓦斯管线,致管线喷飞碰到面煮区的火源,而引发火势。
突如其来的火势烧得厨房南侧墙壁变色、碳化,还好及时灭火,餐厅厨坊烧损的面积不到1平方公尺,检方说,谢男犯后自白犯行、态度尚佳,且引发火势幸未造成人员受伤,今天侦结,已予他缓起诉处分,期间为1年,并须支付公库3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