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卖帐户助诈200万仅判刑6月 女失棺材本泣吁:乱世用重典

网路诱引投资遭诈骗二百万台币的黄姓女子,痛陈台湾政府对诈骗犯罪刑判太轻,乱世没用重典,导致诈团猖狂横行。台币示意图。(记者王俊忠翻摄)



网路诱引投资遭诈骗二百万台币的黄姓女子,痛陈台湾政府对诈骗犯罪刑判太轻,乱世没用重典,导致诈团猖狂横行。台币示意图。(记者王俊忠翻摄)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黄姓女子遭网路投资诈骗,连续两次各汇款100万台币到陈姓男子的银行帐户,而陈男是以1天3千元对价、把银行帐户交给自称「陈经理」的诈团成员使用诈财。陈男被一审判刑6月、并科罚金8万元并要赔200万元给黄女。但黄女当庭哭诉刑事判刑6月太轻,骗1次就该判刑6、7年,才能遏阻诈骗,台湾必须乱世用重典,否则诈骗会猖狂横行。

台南地院判决指出,被告陈男于2022年5月26日以1天3千元的代价,把他申办的银行帐户存折与提款卡,交给自称是陈经理的诈骗集团成员,并依陈经理指示开通帐户的网路银行,绑定陈经理指定的约定转帐帐户后,把网路银行帐号、密码交给陈经理使用,使陈男「银行帐户」成为犯罪工具。

黄姓女子于同年5月间接获诈团传LINE讯息邀约投资,她在6月1日与6日先后各汇1次100万元台币到陈男的银行帐户,之后就遭诈团成员以提款卡提领及透过网路银行把帐户内200万元转汇一空。

台南地院刑事庭查认陈男提供人头帐户给诈团骗钱,依帮助洗钱罪判他6月徒刑、并科罚金8万元;民事部分,南院法官也判陈男要赔偿200万元给黄女。

黄女在南院民庭开庭时哭诉说,要表达她的心声,之前在南院刑庭开庭时要求法官重判,因为她大老远从台北到台南开庭,刑庭法官却只判陈男6月徒刑、罚金8万元,当她收到刑事判决时,感到很难过,她是尊重司法,但觉得刑事部分真的判太轻,如果每1名诈骗犯诈欺1次被害人就判6、7年徒刑,这样就不会有其他被害人出现。

黄女认为,乱世没有用重典,导致台湾诈骗集团横行,有多少被害人家破人亡,检警能抓到的都是小咖,诈团首脑都躲在海外,没有抓到首脑,资金都流到海外,没有扣到钱,「我被骗的钱就无法追回来」,这钱都是她的棺材本,是她沉痛的心声,仍想呼吁政府对于诈骗刑事判决要从重量刑,保护人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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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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