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地方法院。(资料照)
〔记者林宜樟/嘉义报导〕嘉义市一名男子为大楼管理员,今年6月21日未经女住户同意,竟摸女住户胸部,被喝叱后还拍打女住户臀部,女住户气愤报警;案经检方侦查后起诉,嘉义地方法院日前进行简判,该男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
该男子为嘉义市西区一栋公寓大厦管理员,今年6月21日晚间9点,男子在管理服务台旁,未经女住户同意,拉住女住户左手,摸她腹部,接著往上摸女住户右胸乳房下缘,碰触约3到4秒,女住户喝叱「你怎么乱摸」,男子竟接著拍打女住户臀部。
法院审理时,考量该男子坦承犯行,与被害人调解成立,同意给予男子自新、缓刑机会,且男子无业,需抚养父母,并无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依犯强制猥亵罪判刑6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2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