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理后认为,张妇出言讥骂对方已造成被害人不适,触犯公然侮辱罪。(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张姓妇人去年11月2日上午搭乘403号公车行经自治街口时,因不满公车过于老旧,竟在车上连续骂黄姓司机3次「垃圾(台语)」。黄男不满,对张妇提出公然侮辱告诉。法官审理后认为,张妇出言讥骂对方并非玩笑,已造成被害人感到不适,故依触犯公然侮辱罪判拘59日,得易科罚金。
检警调查,张妇搭乘公车时,嫌弃搭乘的403号公车过于老旧,竟对著司机连说了3声「垃圾(台语)」;引发司机不满,拿著车内的影像报警处理。
张妇到案时,向检警表示确实有搭乘该辆公车,也有与司机对话,但否认有骂黄姓司机垃圾。
法官勘验现场影像后,发现张妇嫌弃公车老旧后,黄姓司机曾向对方表示:「坐免钱的…有车得坐就偷笑了,还嫌。」;而张妇则直接回呛黄男,你做人家司机还那么嚣张,垃圾(台语),给我坐免钱的又怎样、你垃圾(台语),证明张妇确实有辱骂司机。
法官认为,张妇因气愤不满,出言讥骂司机,已具针对性,并非开玩笑,且听闻者也感受到张妇的攻击性,当然会感受到人格受到攻击,名誉受到贬损。故依触犯公然侮辱罪,判处张妇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5万9千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