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1万3千元酬劳,越劳走私大麻3.39公斤重判12年。(记者蔡彰盛摄)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越南籍男子阮文林仅因贪图台币1万3千元酬劳,竟从越南走私3.39公斤的大麻,透过物流寄到新竹县,所幸被台北关人员发现报警逮捕,新竹地院依运输二级毒品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
法官调查,越南籍男子阮文林明知大麻系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所定第二级毒品,依法不得运输及持有,且属行政院依惩治走私条例管制进出口物品,不得私运进口。竟因贪图越南盾1千万元(换算新台币近1万3千元)酬劳,由阮文林提供手机号码与竹县租屋处地址给在越南当地的毒枭「KKK」,由「KKK」在越南某处,将含有干燥大麻花14包重3.39公斤,夹带食品杂货装入纸箱内,并由国际物流公司于4月8日运抵台湾后,「KKK」再透过物流,更改收件人及收件地址为「阮文林」、「新竹县」。
4月12日下午,阮文林在新竹县向物流公司投递人员签收包裹时,因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通报有异,被现场监控警员当场查获。
法官审酌阮男知悉大麻为我国管制进口物品且属毒品,于设有严格禁令之我国境内流通,将残害人体健康,败坏社会风气,并易于滋生相关犯罪问题,竟私运大麻进口,且运输重量多达3.39公斤,数量不少,且证据显示这并非阮男首次运输大麻,所为明显置国人身心健康及社会治安于不顾,恶性重大,考量其于准备程序时先坦承全部犯行,后又仅坦认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犯行,否认运输第二级毒品犯行,态度反复,难认有知错悔改之意,最后依运输二级毒品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并于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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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