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骑机车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挨罚。(民众提供)
〔记者欧素美/台中报导〕民众向本报投诉台中市东势警分局张姓员警为业绩开假单,并提告民众求偿10万元,涉嫌滥诉;警方表示,该位民众骑机车多次未戴安全帽、闯红灯或未使用方向灯等遭民众检举,东势警分局员警依法开罚,该民在办公处所打电话辱骂员警是「黑警」,员警才提告损害名誉。
民众投诉指控东势警分局某员警为了业绩开假单,他到警局理论,只是透过电话骂了一句「黑警」,该名员警即恶人先告状,控告其损害名誉,提告民事求偿10万元,质疑员警滥诉。该民并指出,之前他骑机车在机车道,因前方汽车急停在机车道,他为了避开汽车以免撞上才左转,来不及打方向灯,结果就被开单,要求看监视画面佐证,警方还推三阻四不肯,相当不合理。
东势警分局表示,该位民众于今年4月29日至5月30日间,因驾驶机车多次闯红灯、未戴安全帽、未使用方向灯等交通违规遭人检举,张姓员警依法受理检举案审核无误后,予以开单。
不料,该民在7月9日到东势警分局交通分队要求找开单员警,经交通分队值班员警以驻地电话拨打张员办公室电话,民众与张员通话中,质疑张员为何开他那么多红单,并以「黑警」一词辱骂张员,旋即挂电话离去。由于通话地点是洽公民众及员警进出等公开场合,员警觉得名誉受损才提告求偿,绝非「为了业绩开假单,还恶人先告状」。
另警方表示,民众指称因前方车辆急停,向左避让才未使用方向灯,经分局审视采证影片,该民骑机车于今年5月22日7时33分,在石冈区丰势路813号前于快慢车道变换车道2次,均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违规行为与前方有车辆急停等情形无关,分局依规定举发并无违误。行为人如欲观看采证影片,可至处罚机关(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观看,且不得复制、翻拍,因采证影片往往有其他不特定人入镜,为维护个人资料保护,不得任意由处罚机关以外单位提供。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