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寿丰乡碧莲寺去年7月发生聚众殴打,造成被害人致死命案,花莲地院由国民法官参审,今天下午宣判。(记者花孟璟摄)
〔记者花孟璟/花莲报导〕花莲高姓男子怀疑女友与蔡姓男子交往,高男约蔡男到场「处理」却联系不上,改约蔡男的哥哥出面,想借此连络蔡男,蔡男仍避不见面,高男火大,竟与曾姓友人、潘姓等9名少年将蔡男胞兄殴打致死。花莲地院国民法官今天宣判,高男被重判,合并应执行19年8月。
去年7月21日晚间10点多,高姓男子透过通讯软体IG成立「58群组」,高男与蔡姓男子因感情纠纷及私人问题,当晚要找蔡男出来谈判,先透过群组呼叫曾男及潘姓少年等人前往寿丰乡碧莲寺旁广场,因蔡男找不到人,高男改为联系蔡男的哥哥前来。
被害人22日凌晨0时到场,马上被一票人围住,其中1名少年对被害人喷洒辣椒水、剥夺其行动自由,并逼迫被害人打电话联系其弟弟蔡男,蔡男不愿意前往,高男暴怒之下,竟下令潘姓少年等人以手指虎等殴打被害人,自己也加入暴打,时间长达5分钟,直到高男下令才停手。
高男眼见被害人挣扎要爬起来,竟拿开山刀威胁被害人,又是一阵拳脚,狂殴被害人头部、身体,期间高男手上沾到被害人鲜血跑去洗手,返回后又捡起现场捡到的木头殴打被害人,直到被害人满头鲜血才停手。
高男通知朋友转告蔡姓男子「自己替哥哥叫救护车」,被害人爸妈得知后赶到碧莲寺案发现场,一群人一哄而散,而被害人送医后,仍在2天后因颅内出血及严重脑损伤,宣告不治。
本案为花莲地方法院首件国民法官参与审判案件,今天下午5点20分宣判,由合议庭3名法官、6名国民法官共同参与审理。地院指出,高姓、曾姓2名成年人,与潘姓等9名少年,携带凶器,剥夺他人之行动自由,共同犯刑法加重妨害自由罪、伤害致死罪,重判高男有期徒刑3年、17年8月,应执行19年8月;共犯曾男判1年6月、7年6月,应执行徒刑8年6月。
地院指出,高姓男子虽与蔡姓男子有感情纠纷,但被骗出来的被害人蔡男胞兄,与加害的高姓男子素无恩怨,只因蔡姓男子避不见面,竟聚众殴打被害人出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甚至案发后还试图串证、找人顶替;曾姓男子则是因听从高姓男子要求前往,犯后也试图找少年顶罪,事后因配合调查从轻量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