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籍金门县前县长李沃士发监执行。(资料照片 记者吴正庭摄)
〔记者吴正庭/金门报导〕国民党籍金门县前县长李沃士因收受贿赂案,遭判刑7年6个月定谳,今天发监执行。友人说,将提再审,为李沃士争取清白。
李沃士被控收受厂商100万元贿款,透过压低县营的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酒基售价,以助厂商取得「金门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销暨总经销商」案,被依职务上行为收贿罪起诉,遭金门高分院判刑7年6个月,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上诉定谳,李沃士须入狱服刑。
李沃士上午9点多由妻子苏凤英、亲友等约20人陪同到金门地检署报到发监。友人说,李沃士抵达时相当平静,没有说话。检方查验身分无误,签发指挥书,发监执行。
李沃士友人说,一直到19日李沃士都未收到判决书,根本无从了解判决有罪原因,似有违经验法则。友人说,金酒公司有董事会,非李沃士一人说了算,且据了解,似乎没有董事收到李沃士要求压低酒基售价的指令,就据此论其有罪,也不符常情;再者,行贿要有行贿的故意,要对有利的人行贿才有意义,李沃士当时虽是县长,但决定权还是在金酒公司。对于李沃士被判有罪,许多友人不解。
友人说,李沃士坚信自己的清白,他身边的故旧说,将寻求法律途径,包括提出再审、非常上诉或其他救济程序,为李沃士争取更多机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