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提在押人犯与女伴私会警局阳台 松山警追妹失利又判刑

松山警分局。(资料照)



松山警分局。(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原任职于台北市松山警分局侦查队的萧姓警员,因办理诈欺案件,有意追求在酒店上班的林姓女子,为了博取她的好感,竟安排林女与被羁押禁见的许姓女伴侣在分局的阳台见面,之后频邀林女私下见面被拒,林女终不堪其扰,向分局督察组检举。台北地院依泄密罪将萧员判处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支付公库10万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萧员于2022年12月至去年3月任职于松山警分局侦查队,期间受理侦办许女的诈欺案件,检察官声羁禁见许女获准,萧员对许女的林姓女伴侣有好感。

萧姓警员为了追求林姓女子,竟趁办案提讯时,提前告知林女,会借提许女带回分局,可安排她们在侦查队的阳台吸烟区见面。林女依约前往,果然见到许女。

萧员事后持续对林女示好,但林女对他没意思,多次婉拒。萧员因求爱不成,开始恐吓对方,扬言要让许女继续关在看守所,还对林女说,若拿到拘票就去抓她。

林女向松山警分局督察组检举,警方内部调查后,认为萧员已逾越办案纪律,将他记过、调离现职,并将他违法安排在押人犯与林女见面、以及涉恐吓的部分,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北检侦查认为,萧男泄漏提讯在押被告的消息,涉犯刑法泄密罪,起诉萧员,恐吓部分罪嫌不足,予不起诉。

北院审理期间,萧员坦认泄密犯行,法院考量他已有悔悟,判处6月徒刑、缓刑2年,支付公库10万元。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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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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