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之子张玮侵占旅行社694万 判刑定谳将发监执行1年

统促党总裁「白狼」张安乐儿子张玮。(资料照)



统促党总裁「白狼」张安乐儿子张玮。(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中华统一促进党(统促党)总裁「白狼」张安乐之子张玮,被控与妻子王姝茵侵占其经营的华夏大地旅行社694万余元资产,且制作不实财报;最高法院将张玮依业务侵占罪判刑1年,另依商业会计法等8罪各判处可易科罚金的2到4月徒刑定谳,近期将发监执行1年刑期。

王姝茵则是判刑10月可易科罚金、缓刑4年定谳,但她涉违反银行法二审判无罪的部分,被撤销发回高院更审。

定谳判决并宣告没收张玮夫妻的不得所得694万9千元,没收华夏大地旅行社的38万元犯罪所得。

至于白狼张安乐,一审被依伪造文书、逃漏税罪判刑8月、得易科罚金,未上诉而于一审确定,另被控政治献金法、业务侵占罪,则是一审、二审都获判无罪确定。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控,张玮于2010年11月办理登记华夏大地旅行社公司,和王姝茵侵占旅行社款项,涉业务侵占罪;张玮夫妇另以张安乐当人头员工,投保劳健保,涉逃漏3年度的营所税28万余元。

台北地院一审依业务侵占、违反银行法等9罪,将张玮合计判3年1月刑,王姝茵依业务侵占、财报不实等8罪,合计判刑3年11月。检方上诉。

二审高等法院将一审判张玮的银行法1年7月徒刑部分,撤销改判无罪,但不实制作财报8罪则由一审的无罪,改判2月徒刑,其余维持。

二审也将王姝茵的银行法罪由有罪改判无罪,财报不实罪由无罪改判2月,其余维持一审,应执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4年,条件是80小时义务劳务、3场法治教育。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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