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谚(中)杀害马来西亚女大生,一、二审判无期徒刑,高院更一审今天首度开庭,陈男当庭对蔡女示爱称「很爱她」,请求法官给他自新机会。(资料照)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男子陈柏谚被控为讨债掐死马来西亚籍24岁蔡姓女大生,辩称2人是「谋为同死」,他受蔡女之托杀害她。审理时,陈男改口认罪,称为索讨9万9999元杀害蔡女,检方求处死刑,士林地院、高等法院均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今天首度开庭,陈男示爱称「我很爱她」、「很想她」,请求法官给他自新机会;蔡女父母透过律师转达,希望判陈男死刑,下次庭期定3月6日。
高院更一审今近中午提讯陈柏谚,召开准备庭,审判范围是针对陈柏谚的量刑部分,陈男声称「我一时冲动犯错了」、「对我的行为很懊悔」,还说「我很爱她」,担心蔡女在另一个世界有没有吃饱、穿暖,他向菩萨拜拜、请求,希望终有一天能得到蔡女父母的原谅。
陈柏谚请求法官给他自新的机会,希望能尽力赔偿蔡女家人,虽然家人只能借他250万元来赔偿家属,不足的部分,除了可以拿监所作业金赔偿,等他出狱后工作赚钱,一定会补偿蔡家。
马国父母未来台出庭,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案,士林地院11月21日判决陈柏谚应赔偿蔡女父母共638万多元,律师转达家属主张不接受和陈男和解,请求法院判陈男极刑,即死刑。
更一审裁示准备程序庭结束,下次庭讯进入审理庭,定3月6日开庭;另外,陈柏谚羁押期将届满,明年1月14日将提讯召开羁押庭。
检警调查,陈柏谚追踪马国女大生蔡女Instagram,密切联系,前年10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陈男赴蔡女北市士林区租屋处,要求返还转帐给她的9万9999元遭拒,持玩偶抱枕闷住蔡女的眼睛,另一手掐住脖子,见她已无法言语仍不肯松手,最终导致蔡女死亡。
陈男返回新北莺歌租屋处,传讯息向父亲表达寻短念头,家人随即找警方赶赴租屋处,见陈男躺在床上,身旁有药物散落,员警询问「发生什么事?」陈男回「我杀人了」,全案曝光,士林地检署侦结,依杀人罪起诉陈男。
士林地院审理时,陈男否认杀人犯行,辩称是受托蔡女之托将她杀害,且两人是「谋为同死」,请求免刑。
士院审理认为,蔡女对未来仍有规划,也期待学习、接触新事物,陈男辩词违反常情,而且蔡女没写下任何遗书、自杀计划等足以显示有轻生念头的迹证。另外,依两人的IG对话记录,可知陈男并不认同蔡女的金钱观念,对蔡花钱方式颇感压力,加上陈男到案后数度称「为了取回9万9999元被拒,才结束蔡女性命」,认定陈男是为钱结束蔡的性命。
士院认定蔡男并非真心悔悟,故即便符合自首要件也不予减刑,依杀人罪量处无期徒刑。
高院提讯在押的陈男审理时,他当庭大翻供,称一审所谓「谋为同死」并非实情,是为了讨回9万9999元而杀害蔡女,而且是「故意杀人」,他突然哽咽、甚至痛哭失声说,「我很后悔」,他应符合自首,请求减刑,请法官考量认罪的犯后态度及和蔡女父母和解意愿,请求轻判有徒期刑15年,让他能在父母有生之年能够孝顺他们,并请求法官居中调解。
不过,检方指控陈柏谚一审否认杀人,恶性重大,上诉高院后,竟完全改口认罪,请求轻判,并无悔意,仍请求判死刑;蔡女父母的委任律师说,家属没有意愿和解,建请高院判陈男死刑。高院今年6月仍判陈男无期徒刑,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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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