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议员江和树(中)17日上午陪同受害学生家长出面指控某国小棒球队教练猥亵多名学童,这名教练曾有强制猥亵前科,当时判决书指这教练曾先后猥亵3名男童,法官宣告缓刑5年,免除入狱之灾。 (记者苏金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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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教练有前科!台中某国小爆性侵 受害学童多达25人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议员江和树今天(17日)召开记者会,指控台中市某知名国小棒球队教练把小球员当成「后宫」,涉嫌伸狼爪猥亵、逼迫口交,甚至要求小球员孩子互摸、肛交,还涉嫌录下猥亵过程,行径令人发指;这名教练有前科,依照判决书显示,2004年至2012年曾陆续猥亵3名男童,不过,法官认为他坦承认罪,且赔偿对方和解,不仅轻判2年徒刑,还宣告5年缓刑,免除入狱之灾。
判决书指出,这名教练2006年夏天在南投县信义乡住处客厅强制猥亵一名国小三年级男童,2012年2月18日晚间邀请一12岁男童到住处庆生,活动结束后,邀请男童留宿,男童征得母亲同意,教练却趁男童在住处房间睡觉时乘机猥亵得逞,事后男童告诉学校老师,转报警方,警方还在侦办,2012年4月19日,南投地检署检察官传唤时,他主动坦承猥亵这两名儿童。
当时判决中,南投地方法院法官认为,这教练一时「未妥适控制情欲」而犯法,也已向第二位被害人与母亲道歉,且与两位被害人和解,「历经侦、审程序的教训,当知警惕而无再犯之虞」,依对未满14岁少年犯强制猥亵罪2次,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南投检方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驳回,此案确定。
另外,南投地检署侦办上述两案时,也发现这位教练于2004年夏天,对一名儿童有加重强制猥亵罪的犯行,但他当时虽年满17岁,却未满18岁,这部分由少年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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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