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张姓士官督导长猥亵女上尉,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定谳;张另被军方处分不适服现役退伍,代表数百万元的退休金已泡汤。示意图,非当事人。(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综合报导〕3年前,已婚空军张姓士官督导长赴女上尉小美(化名)的租处闲聊,见小美未穿内衣,竟「冻未条」强吻、袭胸;最高法院维持一、二审见解,依强制猥亵罪对张判刑1年定谳。张也因本件犯行被军方处分不适服现役退伍,他虽提告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判他败诉,代表数百万元的退休金已泡汤。
判决指,张姓士官长与女上尉小美仅为同事关系,并无交往或暧昧;2021年3月间,张前往小美租处聊天,用手碰触小美臀部,虽被出言制止,张仍强行「熊抱」、亲吻、袭胸,并隔著裤子抚摸小美私处,小美趁隙用手机向友人传讯息求助,张才离去。
法院审理时,张男辩称,小美当时未穿内衣,两人坐在床上、膝盖有稍微碰触,他觉得气氛到了,先用手触碰小美臀部,见对方没有反应,隔几秒才搂腰、抚胸、亲吻耳朵、颈部及背部,后来小美说不可以,他马上停手了,也没有抚摸她下体,顶多构成性骚扰、非强制猥亵。小美则指自己一直制止张男无效。
一审屏东地院、二审高雄高分院均指,小美没必要诬陷张男,况小美起初被张男摸手时,已出言拒绝,张男却接续摸胸、摸下体等。
一、二审痛批张男身为军人,本应遵守法纪,且小美为军中同袍,要互敬、互重,竟为满足一己性欲,利用独处聊天机会,在租屋处内性骚、强制猥亵小美,并审酌小美拒绝与张男和解,依强制猥亵罪对张判刑1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