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触犯毁损、伤害等罪,判处郭男拘役65日,得易科罚金。(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郭姓男子去年双十节晚间到弟弟经营的餐饮店内与侄子、侄女玩游戏时发生纠纷,且不满弟弟向自己追讨债务,竟拿铁锤敲击弟弟店内的生财工具,还将店内平板电脑等物品摔落在地。郭男还动手推倒弟媳,导致她多处擦、挫伤,郭弟愤而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触犯毁损、伤害等罪,判处郭男拘役65日,得易科罚金。
检警调查,案发当日晚间7时许郭男因与弟弟子女玩游戏时发生纠纷,双方闹得不太愉快,加上弟弟又于此时追讨债务,引发郭男不满,将妻小带回车内后,拿出铁槌回到弟弟店内,开始敲击店内保温锅、饭锅、白铁工作台及冷藏柜,并将平板电脑等物品扫落于地,造成保温锅、饭锅、白铁工作台凹损,冷藏柜门玻璃破裂、木架、平板电脑及印表机因摔落地面破损而不堪使用。
弟媳见店被砸,便向前拦阻,反遭郭男推倒在地,身上造成多处擦、挫伤,郭弟愤而提告。
检察官侦讯时,郭男坦承有拿铁锤砸毁弟弟店内物品,也有推倒弟媳,造成对方受伤。检讯后,依涉犯毁损他人物品、伤害等罪,将郭男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理后认为,郭男不思理性沟通,竟持铁锤破坏他人物品及伤害弟媳,考量毁损财物价值及其弟媳伤势,依毁损他人物品罪判处郭男拘役50日、伤害罪部分判处拘役30日,应执行拘役65日,得易科罚金6万5千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