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5万元散发传单指涉特定父子是惯窃 男子违个资法被诉

桃园地检署因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案件,将刘姓男子提起公诉。(记者周敏鸿摄)



桃园地检署因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案件,将刘姓男子提起公诉。(记者周敏鸿摄)

〔记者周敏鸿/桃园报导〕桃园市刘姓男子被人以15万元代价收买,在大溪区投递、散布「大溪人小心!父子偷窃惯犯!如再犯将公布住家地址!」广告传单,且传单内容有足以辨识被指涉父子的身分资料,桃园地检署今天(14日)侦结,已因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案件,将刘男提起公诉。

检方调查,刘男4月间被不明人士委托,要他帮忙在大溪区的市区投递、散布广告传单,就能获得15万元酬劳;双方谈定条件后,刘男前往大溪区文化路旁人行道的1处行道树下,取得内容有特定人士身分资料、写有「大溪人小心!父子偷窃惯犯!如再犯将公布住家地址!」的一批传单。

同年5月14日,刘男除前往大溪区市区1处社区投递传单到各住户的信箱外,还在民权东路、文化路口附近的电线杆或变电箱张贴传单,或将传单贴在行道树上、夹在路旁停放车辆的挡风玻璃上,让被指涉的父子不堪其扰,向大溪警方报案求助,警方追查到刘男涉案,将他送办,桃园地检署今天侦结,已因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将刘男起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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