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辆汽车外加装灯饰,日前深夜行经高雄市小港区孔凤路与桂华路口。(读者提供)
〔记者洪定宏/高雄报导〕2辆汽车的车身加挂灯饰,日前深夜一闪一闪亮晶晶行经高雄市小港区孔凤路与桂华路口,巡逻员警发现紧跟在后拦查,当场开出2张合计最高3600元的罚单。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1巷2款规定,擅自变更规格设备(加装灯饰),可处900元至1800元罚金,因此对车主各开出1张罚单。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2辆汽车外加装灯饰,日前深夜行经高雄市小港区孔凤路与桂华路口。(读者提供)
〔记者洪定宏/高雄报导〕2辆汽车的车身加挂灯饰,日前深夜一闪一闪亮晶晶行经高雄市小港区孔凤路与桂华路口,巡逻员警发现紧跟在后拦查,当场开出2张合计最高3600元的罚单。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1巷2款规定,擅自变更规格设备(加装灯饰),可处900元至1800元罚金,因此对车主各开出1张罚单。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