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两个月没收到房租 太早解约反而要赔钱给「租屋蟑螂」

高雄陈姓房东两个月没收到租金提早解约,反而要贴钱给房客。示意图。(资料照)



高雄陈姓房东两个月没收到租金提早解约,反而要贴钱给房客。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刘姓男子向陈姓房东租房,但他却只缴第一个月的房租就没再付钱,房东气炸把刘男赶走,并直接把房子断水电,刘反告房东违约,害他冰箱里的食物坏光光,向房东求偿12万余元,法官认为刘男虽然违约在先,房东有理由可解除合约,但房东没有依规定提早一个月通知,因此判房东须赔1千元违约金给刘男。

判决指出,2022年5月,刘姓男子以每月3千元向陈姓房东租了一间房,双方约定押金2个月6千元,陈男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就开始摆烂,房东连续两个月没有收到房租,7月24日打电话给刘男,但刘男却说自己有付钱,陈姓房东见对方耍赖,行径跟「租屋蟑螂」没两样,因此通知他要把房子收回,要求他8月10日前搬离租屋处,否则将断电、换锁头。

刘男指控,陈姓房租虽然给他的最后期限是8月10日,但早在7月30日就已经把房子断电,害他被迫去住旅馆,还得向公司请假去找房,甚至冰箱里的食品也坏光光,因此提告向陈男求偿12万余元。

高雄地方法审理时,陈男房东直说倒楣,把房子租给「租屋蟑螂」还惹来一堆麻烦;法官认为,根据双方汇款纪录,可认定陈男确实欠缴2个月房租,房东有理由可提早解约,也无需承担刘男损失的费用,但因双方合约规定,终止租约需提早一个月通知,陈男提早赶走刘男已属违约,因此判他应赔1千元,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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