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台中一间美式大卖场发生停车纠纷,因脱口说出「白痴」被求偿59万元。(资料照)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月收入约6万元的刘女到台中市一间美式卖场购物,停车时因堵出别人的去路,对方陈男下车敲她的车窗要求往前开,刘女不从,还听到对方骂她「白痴」,她一状告到法院,对方因涉公然侮辱罪被罚3000元。刘女续提民事求偿,她以自己因此事出现焦虑、忧郁、负面情绪、无法成眠为由,向陈男请求59万元的赔偿,陈男大喊有够衰,违反比例原则,只愿赔5万元;法官认为,此为偶发事件,「白痴」2字客观上不会造成被骂者产生忧郁症,因此以赔偿1万2000元为宜。
此事发生于台中一知名美式卖场地下停车场一楼,当时刘女临时停车堵住陈男的去路,陈男下车敲刘女的车窗,要她移车让道,但刘女被对突来的举动吓到,她先说「没办法我前方也被堵住」,后来听到对方脱口骂「白痴」,因此到法院提公然侮辱罪告诉,陈男被判罚金3000元。
刘女后续提民事赔偿,向法官表示,对方的言语暴行,让她备感委屈,出现焦虑、忧郁、负面情绪等症状,进而无法成眠,经员林基督教医院诊断出罹患忧郁症,甚至对驾驶车辆出门出现畏怖之情。
她说,自己因忧郁症无法上班,自己月薪是6万元,因病请假5个半月休养,因此造成33万元的薪资损失,贬损她的名誉,害她而罹患忧郁症,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精神上甚感痛苦,造成精神上的财产损害25万元,另外还有6500元的医疗费用和4180元的就医交通费,总共必须赔偿她(6500元+4180元+33万元+25万元)59万680元。
陈男说,刘女车堵住去路,他上前沟通,他是离开对方的车子才口出「白痴」,「白痴」并不是当面对刘女讲,双方协商时,他为了避免对方提出刑事告诉愿付出5万元的赔偿,但对方仍不接受,民事请求如此高的赔偿,有违比例原则。
法官表示,「白痴」2字之对待,客观上不会造成被骂者产生忧郁症。本件当事人是否已有精神疾病存在,未去发现或未予理会,又此案仅为偶发短暂纠纷,致病情突暴出,其中并非没有可疑之处。
况且,两造间既不认识,被告当然不会知晓原告是否已有潜在精神上问题,「白痴」字语与原告罹患忧郁症间不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原告既无从证明其罹患忧郁症,乃基于被告该单次骂「白痴」行为所致,则其请求医疗费用6500元、交通费用4180元及薪资损失33万元,并没有根据,均应予驳回。至于精神损失部分以1万2000元为宜。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