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老师猥亵女学生被判7月徒刑。(资料照)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又见狼师!一名硕士学位的老师,收到昔日女学生A女「遗书」讯息,急忙前往安抚,没想到该名老师藉「上厕所」之名进入女学生住处,对她强吻、摸胸,女学生描述,老师的伸出嘴巴把她的嘴唇包起来,还说「妳的嘴唇就像石膏像一样」,让她恶心到极点。女学生把自己的遭遇说给同学听,之后放声大哭,呆坐座位4小时,同学发现不对劲,急忙叫119送急诊,医师判定是受极大的创伤后产生「解离」。女学生后来到警局报案,法官判老师7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受害的女学生家境并不好,因此在外打工,今年3月22日因情绪低落,传遗书给老师,老师在当晚到其工作地点载她下班,并以「上厕所」为借口到进入其住处,起初在沙发上安抚她情绪,后来说道「我跟我老婆很久没性生活,我需要有人作爱,妳是我性幻想对象」,随即把他的脚强压在女学生的脚,强吻她的嘴巴,女学生说,那种吻,让她恶心不已,对方把嘴巴张开,含住她的嘴唇,还说道「妳的嘴唇很软,就像石膏像那样。」女学生在法庭说到这段,痛哭不已,她向法官说,听到这样的话,恶心到极点。
法官传唤女学生的同学作证,同学说,A女在受害后精神状况很差,有一次在保健室从椅子上跌落就失神,对外人全无反应,「她就坐在椅子上流泪,一动也不动4小时」,就像「石化人」,后来被送到医院,身心科医师说,遭遇重大创伤,所以解离了。
该名老师被女学生告发后,一度否认,他说,女学生家里经济不好,想用这样方式对她索钱,但案件进入审理后,老师坦承犯行,并有意赔偿和解,但女学生无法谅解老师的行为,和解失败。
法官表示,被告为逞一己淫欲,违反被害人的意愿,不尊重女方的性自主权,考量其犯行和犯后态度,判处7月徒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